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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服務對象:
一、與本校交流之國內外貴賓。
二、本校校友(須出示校友證)。
三、本校教職員工及其眷屬或訪客(須出示職員證)。
四、本校學生或其眷屬(須出示學生證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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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、住宿地點:
清華會館一至三樓,共28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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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、申請方式:
一、至【清華會館 住宿線上訂房】,填具相關資料後即可。
二、依申請者申請之房型及住宿日期依序排定住宿後,將由會館櫃台人員依申請單上聯絡資訊回覆告知。
三、入住時請出示身分證(護照)或相關證件辦理入住,並同時付清房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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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、收費標準:
一、收費方式按日計算,房型及收費請參考【房型介紹】
二、入住及退房時間:入住時間為14:00,退房時間為隔日12:00;延後1小時退房加收新台幣100元整,2小時加收200元
(以此類推),延後至18:00退房者,以住宿一晚計費。
三、住宿人數每房以2人為限,每增加1人加收新台幣300元整(僅提供盥洗用品及早餐),
每房增加之人數以2人為限(110公分以下孩童免收)。
四、住宿附贈早餐,供應時間為上午6:30至10:00,逾時恕不供應。
(112.9.1 起不含早餐與免費停車優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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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、住宿規約:
一、 住宿者應協助保持環境整潔及安全,嚴禁於本館吸菸、賭博、酗酒、打架滋事,烹煮食物,且不得攜帶危禁物品及寵物住宿。
二、 晚上10:00 後,請勿大聲喧嘩並降低電視音量;晚上12:00 後,訪客不得在房間逗留。
三、 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,本館不負保管、賠償責任。
四、 住宿者負有保管房卡之責任;房卡遺失應繳交工本費新台幣300 元整。
五、 房內設備如有不正常損壞或遺失,住宿者須按價賠償,如住宿者無法償付時,得向申請人索賠。
六、 如經發現住宿者確有以上違反之行為,管理單位可立即取消其住宿權利並追究相關責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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